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精神,结合我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查摆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育,学校决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吉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凡符合实践基地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结合本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须与合作单位共同申报。
二、申报程序
1.各学院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际需要和现有合作基础进行申报,对拟建实践基地进行考察与论证,并与合作单位进行协商洽谈,达成建立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的初步意向。
2.申报时填写《吉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拟签协议书和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工作,择优设立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
4. 经批准设立后,相关学院与实践基地依托单位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书。
三、实践基地的建设
1.组织建设。每个实践基地须成立由校内外专家共同组成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小组,负责制定专业实践的管理办法,落实专业实践活动计划、安排指导教师和专业实践考核等具体工作。
2.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实践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实践过程规范化管理,其中包括研究生在实践基地的人身安全、日常运行以及实践基地的建设规划和专业实践教学基本文件等。
3.条件建设。学院与实践基地合作单位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共同对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活动所需的学习、工作、生活必须的设施设备进行添置和改善。
四、其他要求
1.申报限额。每个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不超过2个实践基地。
2.材料报送。由各学院统一报送,6月11日截止。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拟签协议书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并装订后连同电子版(纸质版扫描成pdf格式)报送至研究生院204室。
联系电话:84533331。
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