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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论文检测、评审及答辩工作的时间安排

      

      

各相关学院、导师及研究生:
     现将《关于2026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论文检测、评审及答辩工作的时间安排》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并及时通知导师和研究生。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1.工作依据。《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吉农大字〔2019〕325号)。
     2.时间安排。9月30日前,各学院应组织各学科、导师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3.工作要求。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至少在预答辩前三天,将预答辩时间、地点以及人员组成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择机进行检查。
     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工作
    (一)审查材料
     1.《吉林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材料》一式二份
     2.课程学习成绩单一式二份
     3.个人培养计划
     4.开题报告
     5.实践环节
     6.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二)工作程序
     1.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对提出学位申请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实践环节、在读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等培养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10月12日下班前各学院秘书应完成课程学习、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实践环节等环节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备案。
    (2)各学院秘书应在答辩前完成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成果审核工作,并将本学院审查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2.指导教师、学科负责人、研究生秘书应依据《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吉农研字〔2026〕2号)相关要求,认真审查研究生撰写的学位论文格式,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评审环节。
     3.各类研究生需将学费全部缴齐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评审。
     二、学位论文检测工作
     1.工作依据。《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吉农研字〔2020〕73号)。
     2.时间安排。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必须参加学位论文检测,学位论文初检、复检、终检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
       (1)初检时间:10月16日。

       (2)终检时间: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之前,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商定。
       3.命名格式(电子版论文):学号-作者-博士/硕士-专业-导师.doc
       三、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1.工作依据。《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吉农大字〔2025〕172号)。
       (1)博士论文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评审。
       (2)硕士论文委托学校指定的网络平台评审,各学院按具体要求负责上传论文,并实时跟踪评审进度。
       2.工作要求。论文盲审封面内容应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正文不含致谢、独创性声明及作者简介等信息。
       3.时间安排。10月22日前,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指导博士、硕士将论文分别上传至指定平台进行评审。
       五、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1.工作依据。《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吉农大字〔2019〕325号)。
       2.时间安排。
       11月30日前,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完成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及时将答辩后的材料转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
      12月8日下班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评定工作,并按时提交以下材料,研究生院根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汇总、整理相关材料,逾期将作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处理。
1)各类研究生院学位论文(电子版)。

2)各学院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相关材料。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

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