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7年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接收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各招生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二、接收的基本条件
1.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7 年我校研究生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以及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良好,专业能力较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三、接收的专业及人数
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硕士推免生(不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及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学校学术型博士招生专业均可接收直博生。
接收硕士推免生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直博生一般不超过20%(每个学术型博士授权一级学科一般不超过3名)。
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占学科及导师2027年的招生计划。
四、学制
我校接收普通类推免硕士生各专业基本学制为三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硕士生基本学制为四年,直博生基本学制为五年。
五、接收程序
1.报名。2026年9月21日,推免生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
2.审核。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推荐免试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免试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收到复试通知后,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专业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材料提交
申请者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前往学信网认证);
(3)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各类获奖证书及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及外语水平考试证书;
(5)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4.材料审核
各招生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复试。
5.复试
复试一般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各学院制定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报考我校的推免生按复试细则要求参加相关学院和学科组织的复试。各学院根据推免生的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
复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能力测试及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具体方式和办法由学院自行确定,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
7.体检。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待录取。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对复试合格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接受待录取的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操作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9.公示。学校统一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备案。
六、其他
1.学费:普通推免生0.8万元/年、直博生1万元/年、会计专硕1万元/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硕士生学费0.55万元/年。上级部门如审核通过新增学位授权点进行招生,学费标准按上级有关部门批复执行。
2.所有接收的全日制(无固定工资收入)推免生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0.6万元/年,直博生:1.3万元/年)。
3.接收的符合奖学金获得条件全日制推免生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4.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标准为硕士2万元/年、直博生3万元/年)。
5.推免生在录取后可先期与优秀导师进行互选,提前接受导师指导,并提早进入课题研究工作。
6.接收的推免生,在满足学科选拔条件及所报导师满足当年招生条件前提下,可直接攻博,本硕博贯通培养。拟接收直博生的导师,须先参照学校招收博士的相关规定自行审核是否具备招生资格,直博生占招生导师的2027年博士招生计划。若直博生所选导师在2027年不能招生,由学科统筹更换导师或转为硕士生培养。
7.鼓励本硕博贯通培养,鼓励推免生提前选修部分研究生课程,以便这部分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后,能够提早进入课题研究工作,本硕博贯通培养相关规定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另行规定。
8.推免生可以在相近学科内跨学科申请攻读研究生,具体跨学科要求由各学院确定。跨学科推免生须参加接收学科的复试,由接收学科确定是否接收。
七、纪律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参加复试工作,并加强培训,使参加复试的人员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全程回避相关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加大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环境。
3.对复试录取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