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培养学院: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吉林省博士研究生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遴选工作的通知》(吉科协发学字〔2026〕5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5月18日-5月24日。
二、托举期限、名额及经费额度
按《吉林省博士研究生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吉林省科协云服务平台链接http://www.jlstnet.net/innovate/show-811.html)规定,托举期共2年,在托举期内给予每人3万元经费资助。
每个学科博士点学科限推荐2人,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向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推荐10人,经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形式审查、专家复评、现场答辩、公示后印发入选通知。
推荐人选须从托举培养单位名单(附件3)中选择1-3家相关省级学会作为备选托举培养单位,选择的托举培养单位所在行业须与推荐人选专业所在行业高度相关,由省科协为入选人协调匹配相应托举培养单位。
三、推荐资格
推荐被托举人选应为1996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为我校2023级、2024级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或2022级、2023级、2024级在读直博生;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聚焦国家科技前沿和吉林创新发展需求,博士所学专业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及交叉学科门类,且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工作。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推荐;同等条件下,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者优先推荐;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不得申报此项目。
四、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见附件,包括:《吉林省博士研究生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推荐书》《候选人汇总表》《托举计划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吉林省博士研究生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推荐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word文档(无需盖章),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7份,每份装订成册(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候选人汇总表》报送电子版word文档(盖学院章)及纸质版1份;《托举计划书》文档选择不少于2个培育类型,本届托举期内须开展计划内工作不少于2次,报送电子版word文档(无需盖章)及纸质版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由推荐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975494777@qq.com,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214—3。
联系电话:0431-84533331 84533044
附件:
5.省科协《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吉林省博士研究生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8日